为什么要签订继承契约?

由巴伦西亚公证人 Máximo Catalán Pardo 先生撰写

人们普遍认为,在父母或亲属去世后,可以在五年内不动产,认为这样可以节省成本。 事实并非如此。

继承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进行。 多年来,它并没有独自做到这一点。 所谓的成本节约只涉及遗产税,由于法定时效期已过,将不再需要缴纳遗产税。 而实际上,在 95% 的遗产继承中,这笔税款是不用缴纳的,因为每位继承人的前 10 万欧元是免税的。 这就意味着,如果一个家庭有三兄妹,那么 30 万欧元加上丧偶配偶的部分就可以免税。

此外,”不办理手续 “还会带来一些不利因素:银行可以也必须冻结我们的账户;在此期间我们不能出售任何财产;一个或多个继承人可能会去世,从而将分家的困难传给下一代;现行的优惠税法可能会在这些年里发生变化,等等。

总之,我们应该在亲属去世后安排遗产继承:这样既可以避免不这样做的诸多弊端,又可以确保我们享有现行法律为我们提供的所有好处。